不满16岁的昆明小伙,骑电动车逆行被撞伤,司机是否要承担医药费?
 

不满16岁的昆明小伙,骑电动车逆行被撞伤,司机是否要承担医药费?

 2018-01-10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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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导读


 

据云南网消息,15岁的姜某独自骑电动车逆行在公路上,不慎与一辆轿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姜某和司机及时报警,协警赶到现场检查,拍照取证后表示,由于电动车逆行造成事故发生,因此电动车需要承担这场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协调,因双方车辆均有损坏,二人表示愿意各自修理车辆并且承担修理费。当天协调结束后,姜某发觉手臂异常疼痛,医院诊断为左腕关节桡骨下段掌侧青枝骨折,大概需要 1万元的医药费。于是姜某与家人认为轿车司机也有一定的责任,应当承担一部分医药费。到底轿车司机该不该承当医药费呢?

 


15岁的姜某能否骑电动车上路?

不能,是违法行为!依据《道路安全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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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司机是否应该承担一部分医药费?

赔偿责任可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来划分,根据过错责任比例予以分配。事故责任应由交警部门依法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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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机应该按照什么比例承担医药费?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便最终认定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姜某也可以要求机动车车主及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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