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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葬之以礼,祭祀之以礼”,又到清明时节祭祀先祖的时候,在我国农村,祭祀传统尤其受到重视。先人故去,选一块好的“风水宝地”,建造一座坟墓,逢年过节前往造访追思,是很多人认为的必不可少的大事,他们认为选块好的墓地不单单是对故去亲人的一片孝心,对子孙后人也是大有裨益。那么关于坟地,除了要注意风水,还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土地管理法》第36条第2款、第74条分别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殡葬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20条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殡葬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第19条规定:“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小编温馨提示:清明祭祀应注意环保,不在公共场所烧纸钱、撒冥币、燃香烛、放鞭炮,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注意安全,执行有关部门清明节祭祀防火规定,杜绝各种火灾隐患,严防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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