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某银行与法院大战致法警受伤,银行被罚款!
 

昆明某银行与法院大战致法警受伤,银行被罚款!

 2018-04-13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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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快讯,4月9日上午,云南省昆明市某区法院在赴一家银行强制执行的过程中,遭遇包括行长、副行长在内的员工阻挠,造成1名法警轻伤。目前,涉事银行被处罚款10万,另有7名银行员工被罚款,其中1人被处司法拘留十日。


法院的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的行为。本案中银行是被执行人的账户所在行,有义务协助法院进行执行工作,但相关工作人员拒不协助执行。根据我国法律,妨碍法院执行可能会承担什么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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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拘留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可予以罚款。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刑事责任

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一般按照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妨害公务罪处理,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量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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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说:法院的执行活动是为了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一些协助执行义务人认为自己不是被执行人,就无视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妨碍法院强制执行。

小编提示:妨碍法院执行,也可能违法犯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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