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街头乱发小广告,要被罚款或拘留!
 

在昆明街头乱发小广告,要被罚款或拘留!

 2018-04-23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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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今发小广告的人真是无孔不入啊,他们可能出现在商场、马路上、甚至红绿灯旁,趁你等红灯时塞进窗户。街头乱发小广告的弊端显而易见,一方面,行色匆匆的人们根本不会仔细去看,更多的是接过来之后随手扔掉,而不管是掉在地上还是扔到垃圾桶,都给环卫工增加了更多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在人流量、车流量大的地方发小广告,突兀地打扰他人,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公共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番发放小广告的行为,涉嫌违法违规,不仅可能会被罚款,还可能被行政拘留。

《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广场及户外的公共场所散发各类广告及宣传品。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住宅区和树杆上刻画、挂贴、喷涂。违反规定的,予以没收或责令清除,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在公共场所、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上乱发、乱贴、乱涂、乱挂各类信息。违反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清除,没收其物品和相关工具,对行为人并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制作者、经营者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采取限制通讯服务的措施。

在城区道路机动车道上招拦车辆或者车辆遇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缓(停)行、等待绿灯放行时,行人在机动车道上穿插走动向车辆驾乘人员发放小广告的,认定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由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处罚, 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在公共场所散发小广告,不听制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理,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小编的话

若散发的小广告内容涉毒、涉黄、涉赌、私刻公章、伪造证件、非法行医、收售药品、宣传暴恐、非法票据、非法集资、涉枪涉爆等内容的,还可能涉及《刑法》的相关内容。因此遇到违法发放小广告的行为,不要轻易去接,更不要轻易相信上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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