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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据春城晚报消息,昆明市某区人民法院在某社区设置临时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公益诉讼案。2014年5月,段某向丁某等人租用某社区大麦塘处一块土地。同年6月开始,段某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将该地出租给余某等人倾倒渣土,段某总共获利40余万元。检察院认为,段某非法占用的40.517亩土地遭到破坏,损害了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和功能性,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除应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据悉,这起案件是云南省第一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的案件。
法律关键词
合议庭
合议庭存在的目的是追求裁判事实基础客观化,抑制主观偏见,防止滥用权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其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
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制度。公益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的不同可划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适用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行政公益诉讼
适用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
法条链接——《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提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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