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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据人民法院报消息,杨某与李某甲在借款协议中约定,杨某借款100万元给李某甲用于公司经营,期限为10日,利息按日万分之三计算。杨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李某甲支付了100万元。不久后,李某甲意外身亡。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甲唯一继承人李某乙偿还100万元及利息。李某乙是否应该偿还这笔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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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还”有依据
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下来的个人财产,它包括财产的权利和财产义务(即债务)两个方面。当继承人表示接受遗产时,就意味着他不仅取得了被继承人生前所享有的财产权利,而且同时又承担了被继承人生前所负担的财产义务。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中,遗产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若接受遗产也意味着接受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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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还”有限制
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总的来说,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遗产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依照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二是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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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
放弃继承权需要在当事人去世后遗产分配前做出表示。在当事人去世前,财产还没有成为遗产,继承人无法行使继承权继承;遗产分配后,财产已经明确归为继承人所有,已经实现了继承权,更无法放弃。只能在当事人去世后遗产分配前这段时间才能做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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