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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据云南法制报消息,因女儿患有眼疾,魏某不但和妻子离婚,还拒绝支付女儿医药费。几年后,魏某家里盖了新房,但依然“哭穷”,拒绝支付抚养费。执行干警多次去魏某家中,刚开始魏某开始避而不见,最后实在躲不过,便只好到庭。在执行局,魏某依旧不念父女亲情,拒不支付抚养费,最终被司法拘留15日。
根据《婚姻法》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具体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支付抚养费与探视权不是一个对等的法律关系。不支付抚养费,并不能妨碍合理行使探视权。
1、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2、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拒付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涉罪名包括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和遗弃家庭成员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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