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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法院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除了上述案例中提到的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外,还包括以下几项: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执行时需要出示什么样的证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条规定:“执行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工作证是任何单位工作人员通常都要使用的证件,而执行公务证是各地法院在实践中逐步使用的证件。工作证主要说明出示者的身份;执行公务证主要说明出示者从事具体公务活动的授权的合法性。执行员是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人员,在执行程序中,要求执行人员出示证件,是为了说明执行人员的身份和执行行为的合法性,也是对被执行人和其他人权益的保护措施。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以不了解执行人员的身份为由而拒绝履行义务,抗拒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从而引起双方的对方冲突,甚至造成严重后果。此外,也存在少数冒充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侵犯行为人权利的事情,因此,为保障程序的公正合理,保护被执行人及其他人员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这里的有关人员主要包括: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人、见证人等与执行程序相关的人。
妨碍执行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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