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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述
当我们还沉浸在重庆公交坠江的悲剧中,又一起乘客殴打司机的案件发生了。据广州日报消息,11月1日,江西省新余市的一名女公交车司机被一名男乘客打了,在医院治疗的公交司机李某称,事情发生在11月1号中午,当时她从后视镜看到没乘客下了,就把门关了,关了以后看到又有乘客下,就马上打开了门,然后有一个乘客没有下车,一直在说为什么关门,是不是故意不让下车。就在这个时候,该名男乘客朝司机冲了上来,一脚踹向投币箱,对司机扇了一个耳光,驾驶员做出推让的举动,乘客更加情绪激动。见此情况,车上的其他几名乘客都在进行劝阻尝试拉开该男子,但男子丝毫没有停手的意思。几分钟后,其他乘客好不容易才将男子拉开,公交司机随即就拿出手机准备报警,之后男子很快就离开了,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这种无视国家法规,在行驶中的公交车上使用暴力殴打驾驶员,危及车辆安全行驶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该给予严肃的刑事处罚。所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构成该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经过惨痛的重庆公交事件后,11月4日,重庆多部门联合召开全面加强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会议。重庆市将从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车辆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制定出台驾驶员突发情况处置操作规范等多方面全面加强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
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份子,我们更应该知道文明你我他,安全靠大家,逞一时之快往往会酿成一生都无法回头的错。我们都应树立规则意识,当遇到破坏公共规则的行为,不妨也挺身上前,量力而为,保卫我们的社会规则,保卫我们的文明,保卫我们的安全。同时,对于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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