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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述
据人民日报消息,在四川泸州某县,老刘在家宴上提醒儿子小刘注意平时口语,不要说脏话。但小刘饭后在逗孩子时还是说了句脏话被老刘听到,父子二人就此发生口角,并发展至打斗,最终竟升级成枪战!小刘先开了一枪没打中,随即被老刘一枪击中身亡。近期,老刘因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获无期徒刑。
以案释法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老刘因家庭琐事与其子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打斗,明知其非法持有的火药枪会造成人员伤亡后果,故意持枪对被害人小刘射击,放任后果发生,致小刘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非法持有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老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四支,且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数罪并罚——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判处死刑、无期徒刑以外的,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本案中,老刘所犯两罪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数罪并罚。法院判决老刘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扣押在案的涉案枪支依法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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