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养宠物被民警找上门?养这些宠物可能涉嫌犯罪!
 

男子养宠物被民警找上门?养这些宠物可能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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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饲养宠物来给自己增添乐趣,特别是都市生活让人际关系变得疏离,人们出于信任和安全的需要将感情寄托在宠物身上,养猫养狗已经无法满足年轻人的喜好,一些人开始饲养陆龟、蜥蜴、侏儒狨等珍贵稀罕的动物。殊不知,我国法律对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非常严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例简介

据西西说法消息,2017年2月,杨某因个人爱好从一个专卖龟和蜥蜴的销售网站上购得一只豹纹陆龟,在此后四个月的时间里,他又陆续购买一只星纹陆龟和两只辐纹陆龟。由于豹纹龟个头较大,导致其它陆龟经常被踩,2018年12月12日,杨某在某网站上发帖出售或交换豹纹陆龟,杨某的出售贴被森林公安民警发现后,森林公安民警将杨某饲养的陆龟全部送到动物保护机构,杨某也因购买濒危野生陆龟当“宠物”,被指控“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以案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收购行为。即饲养珍贵、濒危动物不以是否牟利为衡量标准,杨某对饲养的陆龟虽然没有残害的恶意,也没有牟利的目的,但个人饲养非法收购的国家保护动物同样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饲养濒危野生动物当宠物,几乎年年都有人因此获刑;此外,饲养隼鸟、蜂猴、红铃吸蜜鹦鹉、黄金蟒、红尾蚺等同样构成犯罪,依法应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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