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年货——死猪做腊肉,竟高达1.2万公斤!
 

黑心年货——死猪做腊肉,竟高达1.2万公斤!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1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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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肉是很多家庭常备的美味年货,据江西晨报消息,日前常德一病死猪肉产销链被切断,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20日期间,被告人陈某生以每公斤4元的价格购买了350余头死猪和大量死猪肉,重约1.2万公斤,病死猪肉被分割后分销给从事肉制品制作的商人,摇身一变加工成了“美味”的腊肉,出现在老百姓的餐桌上,甚至出现在食堂里。

陈某生等16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至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不等。此外,法院禁止被告人陈某生、杨某明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普法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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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主要是指:

(一)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的;

(二)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其他污染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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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令——指法庭下达的禁止当事人实施某种行为的指令,也指由法官签发的令状,主要是禁止被告为一定的行为,禁令救济的具体体现。

1、我国《刑法》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2、《食品安全法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根据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对于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适用缓刑,但是应当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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