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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述
据春城晚报消息,刘某、高某、周某共同出资成立了汽车租赁公司,手下养了一帮打手,组成10人涉恶团伙,针对有车辆做保障的借款人,以放款方便快捷、手续简单、借款人车辆可以正常使用为引诱,利用借款人急需用钱的心理,再以家访费、GPS安装费、押金、风险金等名义,与借款人签订虚高的空白借款合同,肆意单方认定借款人违约后,由公司负责追债人员梁某、王某、陈某等人进行债务追讨,这些人直接用事先准备好的备用钥匙将借款人车辆开走,并藏匿于公司事先租赁的仓库,这些仓库分布在昆明城郊结合部,有的仓库甚至在大理,以此为条件与借款人谈判,要求其承担高额违约金、拖车费、借款本息等费用,追债人员每次拖车该汽车租赁公司均给予每人200元的拖车费。
以案释法
敲诈勒索罪
刘某、高某、周某等10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涉嫌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罪集团
上述10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属于犯罪集团。犯罪集团是3人以上为实施一次或多次犯罪,经事前通谋而建立的犯罪组织,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
主要特点:(1)具有一定的组织性,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犯罪活动。
(2)具有一定的目的性,为实施一种或多种犯罪而组建。
(3)具有一定的稳定性,组织纪律比较严密,一般有实施多次犯罪的计划,有些甚至以犯罪为常业。
犯罪集团的处罚——由于犯罪集团较之单个人犯罪或其他共同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处刑也较重 。在中国,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除刑法分则明文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以外,都应从重处罚;对其他主犯也应从重处罚;对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胁从犯,则根据其犯罪情况,比照从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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