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的标准,近日广东消委会终于出手了!
 

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的标准,近日广东消委会终于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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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网消息,2月18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消委会)就广州某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代表消费者提起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广州某隆集团拥有广州某隆欢乐世界、珠海某隆海洋王国等多个知名景区,系广东省大型旅游集团。

变相惩罚“高个子”——其实在此之前,部分游乐场、公园等场所以格式条款、单方规定限制身高“超标”的未成年人享受票价优惠的行为已经屡见不鲜,其实这种情况等于变相“惩罚高个子”,对长得高、长得快的未成年人十分不公平。

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此行为还侵犯了这部分消费者的平等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也存在个体歧视、价格歧视等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企业和经营者本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人,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经营者特别是强势企业往往利用其有利的市场地位,强迫消费者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消费秩序,损坏营商环境和社会公平。以身高作为标准限制未成年享受应有优惠的做法就属于以上性质,此次诉讼旨在维护社会公平和消费秩序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民事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一定的组织和个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违反法律,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审判并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的任务并非传统意义上私权纠纷的解决,它隐含着对各种与社会公益有关的间接社会关系的调整,为全体社会确立有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指南,确认社会公共利益的价值,并推动既有相关实体法律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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