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电话:0871-64605529、13529170082】
“私房钱”真的是“私房”吗?现如今攒“私房钱”的不在少数,如果遇到离婚问题,“私房钱”该怎么处理呢?
![]() |
||
简单来说,“私房钱”的处置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在于“私房钱”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首先我们要了解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依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财产制度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也就是说除非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各自所有,否则即推定为夫妻之间财产共有。法律依据: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共同财产(依据婚姻法十七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以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一般来说,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特殊的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都应该是归夫妻共同所有。
个人财产(依据婚姻法十八条):夫妻个人特有的财产是指夫或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即与个人身份不可分割的财产以及为个人职业或生活所需,不宜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也就是说“私房钱”如果是个人财产则离婚时属于个人;如果夫妻双方并未就“私房钱”的归属进行约定或存在约定不明、约定无效的情况,且“私房钱”是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个人积攒下来的财物,其性质上并不属于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个人特有财产,那么“私房钱”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私房钱”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依法分割。
【引用声明】:本文中案例和法律法规来源已在文中标注;图片和漫画来自于网络。如有异议,联系删除。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