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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婚不育”的承诺侵犯女性权利!
建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如实告知义务系指与劳动合同履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学历、工作经历等。个人婚育情况属个人隐私不在必须告知的范畴,除非特殊行业。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不久前,人社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更是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等。
实现性别平等初见成效,但道阻且长!
妇女节的设立,源于20世纪初,欧美各国妇女争取平权的一系列斗争,她们通过抗争最终获得了缩短工时、提高待遇、享有选举权等权利,更重要的是,树立起“性别平等”的理念,为自己赢得了尊重。我国也十分重视女性的权益保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女性的各项权利,而且近几年确确实实感受到了国家和社会对女性的尊重和保护,但是就业歧视等问题依然屡见不鲜,这条平权之路经历百年,依旧道阻且长。
不是只有今天,女性朋友才备受尊敬;也不是只有今天,女性朋友才被关爱。而是每一天,女性朋友都应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平等对待,最后小编再次祝各位女性朋友节日快乐,万事顺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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