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贷款吗”——昆明这些窃取你电话号码的业务员被抓了!
 

“你要贷款吗”——昆明这些窃取你电话号码的业务员被抓了!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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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述

 

“你要不要贷款?”生活中,很多人都曾被各种中介、推销电话或短信骚扰过,大家都会感到奇怪,这些公司的业务员怎么知道自己的电话号码?近日,云南审理了两起类似案件。

据云南网消息,某公司业务员郭某为获得更好的业绩,通过QQ、微信等渠道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388155条,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为了做好贷款业务,弄到更多的客户信息,大学毕业的高某找到房屋销售公司的马某,将手中的各种客户信息对换。3月20日,高某、马某被指控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以案释法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购买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均触犯《刑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条款明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指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指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

小编温馨提示:正在使用电话推销业务的人,应注意每个客户信息来源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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