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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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20157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6415日是实施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国家设立国家安全教育日,目的是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深入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感,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

维护国家安全从我做起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总而言之,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有风险的事情,要高度警惕,维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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