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电话:0871-64605529、13529170082】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6年4月15日是实施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设立国家安全教育日,目的是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深入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感,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总而言之,在日常生活中,对于有风险的事情,要高度警惕,维护国家安全。
【引用声明】:本文中图片和漫画来自于网络。如有异议,联系删除。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
更多精彩内容
请关注公众号
猛戳上边二维码
了解更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