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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放的火。”4月19日凌晨1时16分,一名网名为“XX郎当”的男子在易门某微信住户群内公然称,18日易门县龙泉街道瓢把山发生山林火情是自己放的,还嚣张地公布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气焰甚是嚣张。
该信息在网上发布后,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出现转发、评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秩序。随即,易门警方迅速开展查处工作,于19日11时45分,在铜厂乡将普某抓获。经初步了解,普某发布的为虚假信息,目前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拘留。
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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