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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近日,上海一女子竟然被垃圾分类“逼疯了”,据新闻晨报消息,7月4日晚,家住上海市虹口区某小区的33岁女子叶某在倒生活垃圾时,不分类就要直接扔进垃圾箱。垃圾分类志愿者赵某上前劝说,她不仅不听,恼怒之余竟然猛掐赵某的脖子,致使其呼吸困难导致昏厥,叶某还扬言:“我让你来得了回不去!”这一恶劣的行为,引起了众人的愤怒。目前,叶某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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