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某房产中介私刻公章“一房二卖”,骗得购房款70多万元!

昆明某房产中介私刻公章“一房二卖”,骗得购房款7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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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今日头条消息,肖某在盘龙区某房屋中介公司上班,李某来到这家中介公司,称想要挂牌出售自家房屋。后肖某分别带杨某、孙某实地察看了李某的房子,并以房东着急出售为由诱导他们购买。

看房后,杨某和孙某对这套房子都很满意,并分别向肖某支付了5万元和10万元定金。肖某通过私刻公章伪造了临时购房合同,并催促两人缴纳首付款,并告知他们尽快交征信材料以办理贷款。据了解,肖某前后骗取杨某、孙某共计70多万元,而这些钱都已被他拿去购买比特币。

以案释法

本案中,肖某为了自己的私欲私刻公司印章进行诈骗,这种行为是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那么,伪造公司印章进行诈骗是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还是构成诈骗罪呢?

伪造公司印章罪——根据《刑法》,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上文所述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一般来说,私刻公章属于方法行为,之后又进行诈骗的,属于牵连犯,一般以诈骗罪定罪量刑。所谓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例如本案中诈骗财物的目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私刻印章的手段行为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两个犯罪形成目的与手段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一般来说,对于牵连犯,除我国刑法已有规定的外,从一重罪论处。

温馨提示

购房时一定要看清楚“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不要心急买房误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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