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法院判决该怎么办,罗平这男子选择当场撕毁判决书!

不服法院判决该怎么办,罗平这男子选择当场撕毁判决书!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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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多次联系陆某未果,又到陆某家中进行送达也没有找到陆某及其家人。近日,此次案件承办法官及书记员等人再次前往陆某家中送达该案判决书,找到陆某后,法官就判决内容向其宣判,并作了相关的释法解释。但陆某因为对判决结果不满,拒绝签收判决书,也不正当反映自己的意见,而是污言秽语的开始辱骂,还无视法律规定,当场将判决书撕毁并扔到自家围墙外。

 

Q:法院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A: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有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和留置送达。

Q:对判决结果不满应该怎么办?

A: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Q:撕毁判决书如何惩罚?

A: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完结时,查明并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对案件中的实体问题作出权威性的判定所形成的法律文书,其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有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撕毁判决书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妨害司法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Q:法律规定的妨害司法行为有哪些?

A:(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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