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楼盘买100㎡送50㎡,“福利”还是“陷阱”?!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99月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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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昆明广播电视台消息,近日昆明市民到某小区售楼部去看房,开发商承诺购买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就可以另外赠送50多平方米。由于这个福利实在太大,让看房者都有些心慌了。到底这是福利还是陷阱呢,这样的房子合法合规吗?


该小区置业顾问表示:“一楼和二楼的面积共报批了115平方米,但房子层高有5.8米,拓展后是168平米,但是拓展面积不在房屋的产权证上,三期的话是明年年底交房。买房的时候,会跟你签一个改造协议,帮你搭建那一层,但是协议的内容不买房不方便透露。”据媒体记者透露,该房的样板房一楼有客厅、厨房、一个卫生间和一个卧室,二楼有两个卧室,两个卫生间和一个书房,其中二楼书房的位置就是所谓的拓展区域,位于公共走廊的上方。


以案释法

 

目前开发商承诺赠送面积的方法一般包括步入式和可拆卸凸窗、隐藏式衣柜、入户花园、大阳台、建筑构架、半赠送地下室、奇偶错层、送夹层、复式结构中的挑空赠送等。这一部分赠送面积一般要改造后才可使用,改造后的部分是没有房产证的,这个面积并不能载入房产证,不享用产权待遇,也就是意味着这个赠送面积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算作违建面积,遇到拆迁亦或一些争议争执的过程,就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被检查的时候,有可能会被定为非法建筑而被拆除,有的赠送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归于任何业主住所的专有部分,也不归于开发商。比方说,假如天台建于高层的顶层,就是共用的,则这块区域归于整座楼的业主。严谨上说,开发商没有权力把这部分空间赠送到个人。消费者搞不清楚相关的情况,可以向开发房屋所在地的规划行政部门去咨询,在签合同时,也注意要将开发商对赠送面积的承诺白纸黑字写进去。

 


相关案例

2016年3月,购房者到开发商售楼处了解的涉案户型,系两套单身公寓合并为一套的中户型住宅(新户型)。开发商在售楼大厅摆放的“置业计划书”上以明显方式将新户型与老户型(前期开盘户型)之间的公共面积(公共走廊)标识为“赠送全部面积”,售楼人员也向购房者口头说明“赠送全部面积”区域可以做厨房,这样“计价面积”区域和“赠送面积”区域合起来就可以分隔为“两房两厅一厨一卫双阳台”,售楼书封面也以显要文字将“两房两厅一厨一卫双阳台”加以注明。
法院审理认为:开发商在其销售大厅展示的“置业计划书”户型图中对赠送面积部分的标示和其工作人员以口头承诺等方式向购房者发出要约后,购房者据此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行为属合同法上的承诺,因此双方关于赠送面积的合同关系成立。但因赠送部分的公共面积为该栋楼全体业主所共有,开发商的赠送行为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因此这部分的赠送内容属无效。(案例来源于奉法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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