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阅飞机有“物体”掉落?!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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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网上流传着一则15秒的视频这段视频显示阅兵中出现的箭形空中梯队在飞行过程中疑似有物体掉落!?

 

对于此事,@空军发布 2日傍晚发布了辟谣消息:针对网上流传的“受阅飞机出现掉落物”视频,空中梯队指挥部回应表示:这次受阅,空中梯队不仅做到了米秒不差,而且在安全上万无一失,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空中梯队指挥部有关人员介绍说,经比对核实,网上流传视频画面中所谓“飞机掉落物”,实为执行阅兵航拍任务的航空器。由于和受阅飞机有高度差,相对速度较大,加上拍摄角度的原因,感觉在画面中像“坠物”一样飞过。空中梯队指挥部有关人员表示,感谢社会各界对空中梯队的关心关注,坚决抵制各种网络谣言。(下图为摄影师拍摄到的画面)

所谓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我国法律明令禁止造谣行为,轻则行政处罚,重则刑事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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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关于寻衅滋事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是这样规定的,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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