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现“天价运尸费”,殡仪馆表示2万多的运输费用符合文件标准!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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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日,正在云南抚仙湖景区度假的四川宜宾市民蔡先生,因突发疾病去世。其爱人万女士求助于云南某县殡仪馆,后由该县某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派车将遗体送回宜宾。单程640公里,万女士被收取费用共计24640元。一开始,逝者家属在悲痛之中并没有计较。丧事办完后,逝者女儿蔡女士发现派车单列出的收费项目中,有一条是“接运费起步价360元(36公里内),超过36公里每公里加收4元。单体豪华车辆加收200元。”(新京报)

派车单

 

 

面对家属质疑,涉事殡仪馆工作人员回复“是按照相关收费标准计算并收费的”。该标准是指《关于XX县殡仪馆运尸费、骨灰盒寄存、遗体存放(含冷藏)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该标准规定:“高档轿车型殡仪车(购置及改装费用在20万元以上)往返距离在36公里(含36公里)以内的运尸费收费标准为每车次560元,超出36公里以上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4元。丧属搭乘运尸车不再收取任何费用,长途运载尸体往返里程200公里以上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小编说法

首先,双方在派车单上约定了收费标准,双方应秉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协议约定义务。若经核实该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多收万女士运送费用,应对多收取的没有合法依据的费用予以返还并支付多收取费用产生的孳息。
其次,若查明相关单位涉嫌违背云南省有关规章和行业规范,应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2019年4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核定。其中,运尸(遗体运送)收费属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殡葬服务单位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
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基本服务主要包括运尸(遗体接运)、遗体存放(含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服务……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原则核定”。
《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同时规定“……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双倍返还多收款项并按国家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罚”。若无其事,原来是最狠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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