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小区业主把车位改装成车库引争议,是否合法?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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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昆明市民反映,昆明北市区一个小区里,有业主把自己的车位变成了“复式楼”,上层堆放杂物,下层停车,在车位口还装上了卷帘门,俨然已经变成了一个车库。(都市条形码、8099999)

业主刘女士

 

“我很不理解呀,车位就是车位,为什么要改成车库?给人家感觉参差不齐,环境很不优美。还有一些,因为他后面占用了一部分面积嘛,他就把公用通道占了一部分,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物管回应

 

小区车位是属于业主的产权车位,针对业主在车位上私搭乱建的行为,他们在日常巡查中已经发现了多起,但由于物管没有执法权,他们只能以劝导为主,很多业主口头上答应停止搭建,但过后又偷偷施工搭建。

城管回应

 

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对私搭乱建车位进行取证,张贴《调查询问通知书》。下一步将对车位产权等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属于违建,他们将依法责令业主拆除。

 

以案释法

把车位改装成车库是否合法的问题,首先应该明确小区内车位的权属,因为改装车位的前提是业主拥有车位的产权;其次再核实改装车库是否属于违法搭建,若查明属于违建,则由城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进行调查处理,并视投诉情况联动住建部门及时开展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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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的权属情况

1、小区地下产权车位。指在小区地下空间中,满足立项和规划条件、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可以办理所有权证书的车位。《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该部分车位符合物权法要求的专有部分规定,归属于车位的建造单位或车位的购买人。
2、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物权法》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3、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地上车位。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小区的购房业主通过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购买车位,并办理完毕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后,即可成为车位的专有产权人。
4、开发商在规划外新增的地上车位。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新增的车位,且占用了公共土地,则属于小区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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