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美妆博主被家暴——反家暴,请做好这几件事!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11月26日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电话:0871-64605529、13529170082】

案情简述

11月25日下午,知名美妆博主X芽通过微博上传视频,写道:“我被家暴了。”视频中X芽称,他与男友交往的一年里,遭受了多次家暴,包括持续性猛烈扇耳光、抓头撞墙、掐喉、踩脸等。宇芽的声明,引来男友前两任妻子的响应,她们也声称多次受到过该男子的家暴。(新浪微博、新华社)

 

 

同居的情侣之间发生暴力行为属于“家暴”的范畴吗?

 

可按“家暴”行为处理。根据我国《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面对“家暴”,我们应该怎么保护自己呢?

 

发生家暴,南博律师建议您做这几件事。

收集证据。在家暴案件中,受害人要尽量做到证据的收集及固定。比如:现场的录音录像、施暴人使用的殴打工具、公安机关制作的报警记录及询问笔录、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鉴定中心制作的伤情鉴定书、相关知情人的证人证言、施暴人的悔过、保证书等。

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妇女维权热线12338)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因另一方当事人行为造成损害可能的,可以申请行为保全。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书面申请,若有困难,也可口头申请;若当事人是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的,可由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委会、村委会、救助管理机构代为申请;申请不需缴纳诉讼费,也无需提供担保。根据该条及相关法律规定,家暴案件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作出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200米内活动等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以切实保证自身人身安全。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受害人可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施暴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可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等法律的规定,申请提起侵权纠纷,向施暴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暴力行为构成犯罪的还可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

 

 

 

【引用声明】:本文案例及法律法规来源已标注;图片和漫画来自于网络。如有异议,联系删除。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

更多精彩内容

请关注公众号

猛戳上边二维码

了解更多哦

 
版权所有: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 | 电脑版
首页电话地址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