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奔驰进故宫?网友对故宫的道歉并不买账!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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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14时56分,一位名为“露XX”的用户通过微博发布一组照片,配文字是“赶着周一闭馆,躲开人流,去故宫撒欢儿~”。四张配图背景均为太和门广场,三张图片上有一辆黑色奔驰车出现。出镜的两位女士均着便服,没有佩戴任何故宫工作人员证件,此举引发热议。(人民日报、新华社)1月17日20时许,故宫博物院回应此事:针对今日有网民发布周一开车进入故宫事件,经核查属实。故宫博物院对此深表痛心并向公众诚恳致歉。今后,我院将严格管理,杜绝此类现象。但是面对故宫博物院的道歉,网友们并不买账。

新华社评论——面对这次事件,故宫很快向公众道歉的态度值得肯定,但更应该做的是扎紧制度,堵塞漏洞,严惩破坏规矩者,严查以文物谋私谋利者。让文物真正的主人——广大人民群众,安心且放心。





以案释法

在《我在故宫修文物》的纪录片中,师傅们为了保护故宫的地砖,在院子里都是骑车或步行。小编认为,此车辆违规开入故宫,属于破坏古迹的行为,该给予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故开车阑入故宫者,应予以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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