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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前,云南森林公安坚持打控结合,全力做好野生动物源头防控,对涉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打击。云南施甸县森林公安局18日通报,日前,该局成功破获一起特大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现场查获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金雕、高山兀鹫等27只,爪子、羽毛、肉等动物制品铺满一地,令人触目惊心。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查获的高山兀鹫和金雕将由相关部门按程序申报后放归自然。(央视新闻网)
以案释法
1
禁止猎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
禁止交易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自1月26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各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疫情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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