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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网友举报百万粉丝女主播为了吸粉与其父亲上山猎捕雉鸡,还挖兰花进行恶俗表演,接到网友举报后,云南建水县民警前往该女主播家。经民警现场勘查,在嫌疑人家中发现疑似白鹇脚一对、豹猫皮一张、疑似豹猫骨骼一架、饲养的疑似画眉活体3只。
经民警现场询问,该主播供述,1架疑似豹猫骨架,是她和父亲20年前在野外捡获的野猫尸体制作而成;疑似的1张豹猫皮,是她父亲在2017年秋收时猎捕野猫后制作所得。2只疑似白鹇脚是她和父亲在2019年5月某天上山采野菜时捡获的白鹇尸体,拿回家烹煮食用后留下的;3只疑似画眉活体是她父亲在两年前猎捕后放到家中饲养至今。(春城晚报)
以案释法
如果猎捕的野生动物不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保护动物,将承担行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八倍以下的罚款;
(二)没有猎获物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猎捕的野生动物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将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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