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电话:0871-64605529、13529170082】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4日对外公布,对于首批63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已依法作出驳回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介绍说,疫情防控期间,该局高度重视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申请注册问题。此次驳回的63件商标注册申请均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包括27件“火神山”、24件“雷神山”、3件“钟南山”、3件“方舱”等商标注册申请,涉及41个申请人,共23个商品和服务类别。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将继续严格执行商标法及《规范商标注册行为若干规定》,严厉打击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加大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通报力度,指导地方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中国商标网 中国知识产权报)
本案中,驳回注册的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八项依法予以驳回,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申请商标注册的原则
根据《规范商标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下列行为:
1
属于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2
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的;《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
属于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代理人、代表人未经授权申请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基于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明知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存在而申请注册该商标的;《商标法》第十五条——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4
属于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5
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的。
6
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引用声明】:本文案例及法律法规来源已在文中标注。如有异议,联系删除。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
.jpg)
.jpg)
更多精彩内容
请关注公众号
猛戳上边二维码
了解更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