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某医院护士给患者注射过期药品,回应来了!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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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曲靖市某医院护士给患者输注过期液体一事引发关注。该院已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称,3月14日,该院肿瘤科护士在输液过程中给患者输注“过期脂肪乳剂”,经调查,输注的脂肪乳剂有效期为2018年2月至2020年1月,情况属实。医院诚挚向患者、家属及社会表示深深的道歉,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由分管副院长及相关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及时到病房多次看望患者,代表医院向患者及其家属诚恳地道歉。
二是组织相关专家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经评估,目前患者暂未发现因输注该液体后导致的不良反应,医院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待岗处理,并将对该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在进一步调查的基础上,将对相关科室(部门)及相关人员做出严肃处理和问责。



医院药品管理有法可依

《药品管理法》
    医疗机构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一、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并采取必要的控温、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防污染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同时应当配备药品养护人员,定期对储存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监测和记录储存区域的温湿度,维护储存设施设备,并建立相应的养护档案。
     二、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使用药品的质量监测。发现假药、劣药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并妥善保管,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决定之前,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处理。

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药品管理法》

一、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为劣药。
二 、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
三、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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