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版“偷菜”,玉溪通海三小伙深夜偷菜十多吨!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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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云南通海三名小伙因赋闲在家,无经济来源,便打起了盗窃蔬菜的歪主意。在连续盗得10余吨蔬菜后,三人终于被民警抓获。据高某交代,今年1月初他与家人发生矛盾后离家出走,与朋友肖某、胡某相遇后便在一起吃喝玩乐。因为没有正当职业,缺少经济来源,三人很快就入不敷出,随后便打起了盗窃蔬菜的主意。经过一番商量后,三人白天到田间地头踩点,晚上骑着三轮摩托车盗窃蔬菜。天亮后再将盗窃所得的莴笋、白菜运到金山菜市场贩卖,拿到钱之后或平分或一起花销。一个月的时间内共盗窃莴笋10余吨,白菜1吨左右,作案10余起,非法获利近1万元。(人民网通海)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结合云南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共同研究,云南省盗窃公私财物一千五百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的为第一档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四万元以上三十五万以下的为第二档量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三十五万元以上的为第三档量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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