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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7日上午
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学习交流会
7月17日上午,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学习交流会在我所会议室召开,官渡区司法局副局长宋忠福、公律科科长包志凌、法律援助科科长王淑梅出席会议。我所赵勇主任主讲,合伙人律师及部分专职律师参加会议。
主讲人赵勇主任组织学习
在交流会上,主讲人赵勇主任组织学习“三个规定”,要求律师要有规范办案的意识,从接案开始,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不得答应当事人过分甚至违反纪律的请求,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通风报信,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打招呼;
要遵守律所的管理制度,律师不能越过律所规章制度私自接案、收受费用、与当事人私下讨论案件并隐瞒证据,律师应当遵守法纪、廉洁自律,严格按照律所的程序进行,案件全面如实登记,做到有票必开、开票必实;
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的程序,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与检察官、法官等案件相关人员私下会面、打探案情等不正当接触及交往,必须依正当程序递交涉案材料,各类涉案申请书、意见书必须依照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
官渡区司法局宋忠福副局长发言
宋忠福局长在会上明确了学习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强调律师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包志凌科长发言
包志凌科长在强调“三个规定”重要性的基础上,结合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的案例,警示整个律师行业必须以此为戒,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三个规定”执行,年轻律师要遵守职业道德依法依规执业,老律师要严谨执业规避风险,按照程序办案,律所要加强规范管理管控,共同为司法机关创造公正司法的环境而努力。
赵勇主任表示我所的管理制度严格,办案手续完善,流程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全体律师也将一如既往的遵守宪法,维护司法权威,规范执业的同时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权益。合伙人吴翔律师也对我所的党务工作进行汇报,并表示所有党员律师将以身作则,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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