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女童为当吃播,被父母喂到70斤!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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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近日,年仅3岁的网红小吃播事件,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8月24日,涉事平台表示:已经封禁了该吃播的账号。另据媒体报道,广州市妇联已对该事件介入调查。 
相关媒体表示,该账户发布的第一条视频是在2018年10月,当时只有1岁半的女宝的体重还很正常。2019年8月,2岁半的女宝再出现在视频中的时候,体重已经变得有些不正常。今年5月,3岁的女宝已经超过60斤,截至目前,小吃播的体重已达70斤,走路时身体都摇摇晃晃的。女宝的父母不但不急,反而还越喂越多,且喂的东西大多是汉堡、炸鸡、泡面等既没有营养,热量又高的食物。不少网友留言建议小吃播注意饮食平衡,但女宝的父母却在社交平台兴奋地宣布:女宝的体重马上突破100斤了!一段网传的视频显示,女宝反复央求父母别再添加食物了,父母一边嘴上答应,一边将女宝的盘子填满。
小吃播的父母表示,拍视频只是觉得好玩,为了记录孩子的成长,拍视频的盈利也就只有几百块,父母二人都有工作,不缺这点钱。(综合红星新闻、《人民日报》、上游新闻报道,图片来源于《广州日报》)




 

假如小吃播的父母像媒体报道的那样无节制地使她进食,造成小吃播体重严重超过标准并引发了一些并发症的情况下,则小吃播的父母有涉嫌虐待罪的可能。
刑法理论通常认为,虐待罪是以打骂、冻饿、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予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虐待罪是情节犯,而不是结果犯,只要具有对家庭成员的肉体或精神折磨的行为,并且情节已经达到了一个正常人都不能容忍的程度,就可以认定为虐待家庭成员情节严重了。小吃播的父母若如网传那样,对她所做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给低龄幼童的身体造成了很大的负担,并且可能造成对她的身体或精神伤害。作为监护人本该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和身体健康负责,而不是将自己的想法意志强加给幼童。在本事件中若小吃播的父母以直播赚钱吸引眼球为目的,持续让其不克制地进食,其行为就给她弱小的身体和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可能涉嫌虐待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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