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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山西临汾襄汾县某饭店 发生坍塌事故 ,被困57人。经过紧张搜救,截至30日3时52分,被困人员全部救出,其中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
开了十多年的饭店,为何会突然坍塌?发生事故的饭店,最早的建筑属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农村自建房,但在随后,多次进行了加盖扩建。该饭店本是一座二层建筑物,地上和地下各一层。饭店院子前后的两座小楼中间,加盖了预制板房顶,形成了饭店的“宴会厅”。之后,在这个房顶之上,又加盖了顶棚。29日9时40分左右,饭店二层预制板瞬间整个塌了下来,造成下面宴会厅内的客人大多来不及逃生。(北京日报)
是否负刑事责任?一般来说只有违反有关生产作业的规程或者违反有关的建筑规范,非常严重,造成了产品质量、建筑工程质量的严重的缺陷,包含了事故隐患,这种情况下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问题。根据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比如说饭店所有者雇佣没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者向这个施工单位提出了不合规范的要求,或者对施工过程进行干预,导致了工程质量的下降或者说不合规的情况发生,则饭店所有者、管理者、租户以及建设主管部门需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并可能会按照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进行追责。另外有观点认为可能是雨水长期浸泡造成的建筑意外垮塌,如果最终调查报告认定是意外事件,那么就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一般来说,就是个民事上的问题,需要承担一些民事赔偿责任,给与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和相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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