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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并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南博小编给大家把重点划好了!
交强险总责任限额提高到20万元
改革后,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盗抢的相关责任纳入机动车损失险中,无需单独购买盗抢险
目前,商业车险有4个主险,分别是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在《指导意见》中,盗抢险从主险中删除,相关责任添加到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中。条款修订后,消费者无需考虑是不是要单独购买盗抢险,如果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同样可以通过车损险获得理赔。
地震灾害不再免赔
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还增加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
扩大保障的同时,对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进行了删除,如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剔除免责条款。也就是说,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
支持车险模式创新,安全记录好的车主保费更便宜
《指导意见》中提出: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UBI中文名为“无赔款优待系数”,指的是根据使用车的情况来定损买保险的商业模式。如果车主驾驶行为好,违章少,里程少,买保险金额就少,来鼓励车主文明驾驶,少出交通事故。
保费下降大势所趋
银保监会负责人表示,“改革实施后,商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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