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搬”!搬家费说好260元,到现场变成5000元!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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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搬”上线

明明讲好的数百元搬家费,到了现场却索要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给就是欺负农民工,欺负出苦力的,对受害人实施道德绑架,“套路搬”团伙坐地起价太坑人!
当事人介绍说跟业务员沟通了要搬的东西,一个沙发、一个茶几、一个桌子,一共是260元。这次搬家就是把家具搬到同一个小区的另一栋楼上,搬家公司来人将家具抬过去即可。然而,搬家公司却派出6个人开着两辆车来,不由分说将家具搬上了车,张口就向李某索要5000元费用。并说,原来说的260元只是出车费。
李某说当时搬家公司给我列了个单子,搬1米是100元,我这里不到100米,如果是2公里的话,好几万都打不住。随后,民警核实了搬家人员身份,他们冒用的是正规搬家公司名义,为首的是刘某某、李某某。民警梳理之前处理的有关纠纷,发现两个月前也出现一起搬家纠纷,其中索要高价搬家费的也是刘、李等人。警方侦查发现,为刘某某等人揽活的是李海国和王兆飞,他们二人在某网站注册与正规搬家公司相似的名字后,在网上低价揽活,如有人上当,他们就将受害人信息转给刘某某等人,由他们组织实施敲诈勒索,得手后双方利润分成。(央视财经)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套路搬”还会涉嫌强迫交易罪

如搬家公司在各大网站平台发布低价信息吸引顾客,在事主咨询价格时,告知事主没有任何附加费,只有较低的基础费用。在将物品从出发地往货车上搬运的过程中,搬运人员以催促事主抓紧搬家等各种理由,让事主在未看清合同内容的情况下,签订隐含额外费用条款的合同。但在到达目的地后,搬运工人却要求事主按照合同内容支付远高于基础搬家费的人工费,每人每小时300元,并采用语言威胁、扬言要拉走货物等“软暴力”方式索要钱款。
强迫交易罪:第226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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