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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假节日有加班工资,那是不是两个节日重叠加班费也翻倍呢?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只明确:“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但未明确中秋节调休具体对应日期,于是会有网友疑惑,节日重叠,是不是加班工资是6倍呢?
答案是令人遗憾的,加班工资不是6倍!10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但基于劳动者工作量、立法目的、假期调休等要素来分析考量,2020年中秋国庆同日加班,要求用人单位支付6倍加班费没有依据。
也不是8天假期都是三倍工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和中秋节(10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因此今年的法定假日还是10月1日、2日、3日,但是依据相关放假规则,中秋节(10月1日)可以调休到其他时间,调休的当天适用法定节假日的相关规定,实际劳动者可以享受4天的法定节假日待遇。类似假日重叠的2009年有规定10月3日(星期六)中秋节调至10月6日(星期二),而今年则没有明确,所以将10月4日认定为法定假日也是没有依据的。具体哪一天为中秋假日的调休还要以国家有关部门通知为准。在没有确定具体调休日期的前提下,参照2009年放假规定,各用人单位可以和员工协商一致,选定10月4日、5日、6日中的一天作为中秋假日的调休时间,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国庆节(10月1-3日)加班可以用补休来替代支付加班费吗?
不可以,在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加班,不仅影响劳动者休息,而且会使职工错过特定意义的精神文化生活以及其他社会活动,这些都是补休无法弥补的。
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对于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既可以支付加班工资,也可以安排补休,但对于法定节假日则必须支付加班工资,而不能用补休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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