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不到小人可退款”有人在网上售卖云南的致幻毒蘑菇!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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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夏秋是云南人民食用野生菌的时令。近来,一种名为“见手青”的野生菌在网上蹿红。“见手青”是云南对多种牛肝菌的俗称,菌肉碰伤后会呈靛蓝色,所以叫“见手青”。其中一些品种,如加工不当贸然食用会中毒。云南省卫健委数据显示,今年5月至7月,云南发生野生菌中毒事件273起,致12人死亡。

部分卖家借助互联网平台,向消费者兜售有一定毒性的菌菇。在产品介绍和评价中,一些人还宣扬菌类的“致幻”作用。一些网络平台的卖家除销售常见的带毒野生菌外,还兜售一种外号为“幻觉蘑菇”的毒品野生菌。“幻觉蘑菇”学名裸盖菇,食用后会产生更明显的致幻效果。据相关人士透露:“裸盖菇内含有一种名为‘赛洛西宾’(又名裸盖菇素)的神经毒素,人在服用后会出现幻视、幻听、感觉错乱、人格解体及行为错乱等反应,严重时会致人死亡。”(新华社)

小编提醒


01

作为消费者




不要为追求刺激体验随意食用可能有安全风险的野生菌。一旦出现身体不适,要第一时间前往医院救治,并随身携带野生菌的样本或照片,供医生采取相应措施。

02

作为卖家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说,卖家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从食品安全法的角度来看,卖家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无毒、无副作用。商家以“可以致幻”“能见小人”等字眼作为噱头进行宣传,且没有明确风险提示,这种行为属于误导消费者,如果出现后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03

除卖家外,网络平台也难辞其咎。




根据《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电商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电商平台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网络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别让不法商家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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