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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安宁市某幼儿园多名家长反映,他们的孩子才报名入园21天,就在9月21日晚上,接到幼儿园微信通知:因为拆迁,要求家长必须3天之内帮孩子办理退学手续并另找幼儿园。面对突如其来的退学通知,家长可真是愁坏了。据安宁市教育体育局统计,该幼儿园截至9月25日,在园幼儿总数为349人,其中249人已经完成分流,转校去其他幼儿园,并完成了相关转学手续,剩余的100名幼儿,经过安宁市教体局多方面协调之后,家长们也可在9月26日至9月27日到该幼儿园现场报名其它普惠性幼儿园。经安宁市教体局协调,提供安宁市主城区17所普惠性幼儿园1000余个学位供幼儿家长自由选择。(都市条形码)
以案释法
幼儿园在明知学校即将拆迁,并在6月份收到安宁市教体局发出的秋季不得招生的通知后依然一意孤行,招生开学、编班。幼儿园的这一行为,在法律上需要承担何种责任呢?
该幼儿园作为一家普惠性民办教育机构,并未按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停止招生和招收学生分流的通知,继续招生、编班,已经违反了《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
条例规定的处罚有:退还所收取的费用,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从家长们的陈述看,园长并未将幼儿园面临拆迁这一情况如实告知前来报名的家长们,有意向其隐瞒了即将拆迁的事实,侵犯了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及合法权益。
家长们可以和该民办幼儿园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的话,就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的行政部门进行反映,或者通过相关的司法途径来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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