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一美女网红被列为“老赖”!却每天在抖音炫富…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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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信息显示,在2020年6月3日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一名女性失信被执行人符某,未履行的标的金额是:180万元及利息。信息曝光后,迫于压力符某曾到麒麟法院来处理案件,面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她却扔过来这样一句话:我不还!我没钱!
而随后的日子里,符某却每天在抖音平台上,发布自己去各地旅游,开宝马车、出入高档场所的视频。俨然一副“姐不差钱”的姿态,就连网友也忍不住“感叹”其生活潇洒。
符某在短视频的介绍中,自称是宣威市一家KTV的老板,另外还经营着一家月饼加工厂。符某不时地在视频中为自己打广告,还自豪的称“今年的我又上了一个档次。”
当有知情网友在评论中质疑,符某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应如此“高调”时,她却根本不以为然,继续大秀自己的富裕生活,丝毫不把法律的威严放在眼里。(春城晚报)

 






所谓“老赖”是指一般是指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查封其所有实际控制公司的股份、投资、银行卡等 。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刑事案件。
法律对失信人员限制消费的措施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条例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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