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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也是翁先生使用“花小猪”接单的第二天,送乘客到昆明火车站下客点时被执法人员拦下。执法人员说,“你的车未取得相关网约车经营资质,使用的‘花小猪’网约车平台也未取得经营许可,属于典型的非法网约车。”翁先生表示,自己也使用过“滴滴出行”接单,他觉得其接单量太少,才改用“花小猪”接单。对于该平台是否合法,他并不清楚。
目前,相关车辆已被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依法予以暂扣,翁先生被罚款一万元,等待进一步处理。(春城晚报)
选择网约车出行时,尽量选择有资质的网约车平台。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花小猪”网约车平台在昆明市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不具备网约车经营资质。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网约车平台,乘客在乘车安全、权利救济等方面就有了一定的保障。
按照规定,从事合法网约车经营,除了要使用在昆明市获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接单外,驾驶员和车辆还要分别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法律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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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一)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二)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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