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争抢男朋友,12岁女孩遭4名同龄人围殴!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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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辽宁沈阳新民市一女孩被多名同龄女孩殴打的视频在网上流传。11月2日,沈阳新民公安发布通报称,针对这一情况,该局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并在第一时间确定了视频中的当事人。经查,该案件发生于2020年10月1日9时,地点为新民市辽河大街一胡同内。事情起因为当事人吴某(女,12岁)与视频中被殴打者姜某(女,12岁)因争抢男朋友发生矛盾,吴某找到田某(女,12岁),求其帮忙教训姜某。随后,田某纠集赵某(女,12岁)、郭某(女,12岁)、李某(男,13岁)等人与吴某一起将姜某骗至案发地,对姜某实施辱骂殴打。
调查结果为田某构成结伙殴打他人、公然侮辱他人;吴某、赵某、李某构成结伙殴打他人。(沈阳新民公安微博)

Q:围殴他人会受到什么治安处罚?

A:《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Q: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怎样处罚呢?

A:因涉案4名违法嫌疑人均未满14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该局对4名违法嫌疑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同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处罚法,不追究行政责任,具体来说是指公安机关不能对其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的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治安处罚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处罚法,如果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需要由其本人与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常见的就是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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