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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述
2018年,赵某的儿子王某分两次向朋友借了200多万元钱,之后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到现在加上利息,欠款已经高达250多万元。王某被朋友起诉后,赵某替儿子做了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并且承诺除了两笔大额还款金额外,每个月还申请执行人2万元钱,可是母子俩没有履行过还款义务。现在案件到了强制执行程序,赵某却说接受不了,想按自己的想法来。(都市条形码)
赵某:“你们这样是不应该的,因为我是一个离异的家庭,我是一个人,如果你们像这样执行觉得是对的,你们说世界上还有公平吗?我这个担保你说我错在哪儿呢?公平在哪儿呢?”
错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需谨慎
根据法律规定,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分类,保证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形式。本案中涉及的是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我国《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债权人可以不问债务人是否具有实际履行或赔偿损失的能力。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加重了保证人的负担,对债权人却更加有利。就债务人的内部关系而言,各债务人可能依约定或依过错按份承担责任。
就债务人的外部关系而言,各债务人对同一债务不分先后均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也就是说,债权人既可以向全体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可以向某一个或某几个债务人主张债权,各债务人不得以其内部另有约定对抗债权人。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属同一顺序的债务人,在具体承担实体责任时不分先后,谁有偿付能力谁先予偿付。
据了解,这套房子将会被强制腾空,进入评估拍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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