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一女子租车后转手抵押,赚两万用来赌博!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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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女子查某以到昆明市办事需要用车为借口,在某租车行租借了一辆大众轿车,但是一夜之后,查某却将这辆轿车给抵押了,随后查某将抵押所得2万元用于网上赌博和偿还赌博欠款。(都市条形码)


将租来的车拿去抵押

可能涉嫌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

依据刑法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有其特殊行为方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自愿”地签订或履行合同,从而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
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即受益,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简而言之,如果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欺诈手段骗取租赁公司的财物,即利用租赁合同诈骗获得车辆,则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是利用所租车辆、采用欺骗手段使被抵押人陷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骗取其财产而获益。则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首先,查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查某对租赁的车辆只有使用权而非处分权,查某得到抵押所得款项后用于个人挥霍,是一种对于抵押款项非法占有不再归还的目的行为,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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