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12月4日

国家宪法日




今天是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其主要方面概括为“十一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关于宪法


关于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我国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先后通过四部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修订。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我国宪法共有4章143条,内容包括了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和对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的规定。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遵循宪法的规定,不得违背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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