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典】——兼职与投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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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现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推出“每周一典”栏目,每周解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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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强他除了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外,还兼职抖音带货主播,有高额的劳务报酬,此外他还常年炒股,股票收益亦十分可观。这两笔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首先分析一下小强收入的性质,小强和单位签了劳动合同,每个月固定领的钱,这种收入叫工资,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小强在工作之余兼职挣的钱,属于劳务报酬,按照此前《婚姻法》的规定,并未明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民法典》的规定,劳动报酬和投资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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