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丨浅谈合同的审查与修改重点!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12月18日

公司合同纠纷的出现,不仅给双方当事人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和不守信用等消极影响,而且公司为了解决这些纠纷,还得花费相当的人力、财力和时间等各种成本。鉴于其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有必要对即将作为交易的合同进行审查与修改,做到防患于未然,消灭纠纷于萌芽之中。南博小编以此文来浅谈合同的审查与修改重点,不尽之处,还请谅解!


01

 合同主体真实合法性审查

合同的主体各方应是具备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尤其是具备独立的责任能力。合同的主体各方应是具备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尤其是具备独立的责任能力。合同的主体可以是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组织。
对法人的资格审查,主要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期限和年检问题。经营期限的审查主要是合同的相对方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是否长于合同期限,以使合同期限处于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关于公司的年检审查,主要是因为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只能对三种企业不予通过年检:一是实收资本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的企业;二是实收资本虽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但与注册资本相差悬殊的企业;三是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所以,公司未能通过年检,有可能存在上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对自然人的资格审查,自然人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对自然人的自然状况的了解,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主要审查其身份证、户口本等基本身份证明。自然人作为合同的主体,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该自然人所签合同是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应及时取得该自然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对其他组织的资格审查,主要应审查其是否按规定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有些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该法人单位承受,对这类组织,主要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

02

意思表示真实性的审查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种不同法律行为,其实无非就是保护当事人内心希望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03

合同合法性的审查

保证合同的合法性是合同审查人的重要工作,也是合同审查的核心。判断合同是否合法有效,除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和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外,还要注意一些特别法的相应规定。所以我们在审查某一合同时,应特别注意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当中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只要不违背我国法律法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合同的合法性就得到了保障。包括四个方面: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同订立手续是否合法、合同履行程序和合同签订方式是否合法。

05

条款是否齐备、明确和完善

在实务中,当事人为追求交易的效率,迅速达成合同关系,在订立合同时,合同条款不一定齐备。作为合同的审查者,应尽量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避免由于合同条款不全或者过于简单、抽象、原则,给实际履行带来困难,最终使交易无法完成,双方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06

违约条款约定的是否明确可行

审核违约责任的重点是如何赔偿、如何计算经济损失等这些最重要的问题,要解决该问题,最简洁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其中也需要注意审查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解决争议的条款是当事人关于解决争议的程序、办法、适用法律内容的约定。

07

合同结构合理性和体例适用性

  合同结构是指合同各个组成部分的排列、组合和搭配形式。合同体例通常是指合同简繁及合同各条内容排列形式。采取最为严谨的形式是按照合同章、节、条、款、项排列布局,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结构层次的序号按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顺序排列。

08

语言规范与精确性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需要正式的书面语言,用词一定要规范、准确、庄重,要避免用词含糊模棱两可。在审查合同时,应对合同的每一条款、每一个词、每一个字乃至每一个标点符号都仔细推敲、反复斟酌,尤其是对于合同条款的关键词句,如合同的标的、标的规格、数量的表述必须精确。要通过审查确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词义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并及时纠正容易引起误解、产生歧义的语词。

09

整体思维严谨度的审查

合同的严谨程度与当事人的要求、合同的重要程度、合同风险高低有关,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要按最高的标准进行严谨度审查,但应了解其原理。否则不严谨的合同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也容易产生执业风险。

10

签署方式

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实务中产生以下形式,一是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是约定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三是约定自当事人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关于印章,对于法人而言,其对外并备案的印章一般可以分为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其中公章一般只刻有公司名称,合同专用章一般比公司章小,并在公司名称下面另刻有“合同专用章”字样,财务专用章和合同专用章类似,也是在公司名称下另刻有“财务专用章”字样。在法律实践中,一份合同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签章、签字才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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