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典】——不离婚的前提下,如何请求分割财产?
 南博律师 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lv 12月26日

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现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推出“每周一典”栏目,每周解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

 

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能分割共同财产的,但是存在下述两种特殊情况时,是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本条是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第一种情况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实施者必须是恶意的,想独自侵占、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过失的,对方就不能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其次,上述行为必须危害到了对方的利益。
第二种情况可以理解为:
首先,夫妻之间属于法定抚养义务人的范围;
其次按照医学上的认定标准,重大疾病可分为两大类:需要长时间治疗,所需费用巨大的疾病,如肿瘤、糖尿病、直接危及生命安全的急性疾病。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图片

图片

扫描二维码关注

 

版权所有: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 | 电脑版
首页电话地址客服